本文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2月3日讯 (记者 薛来)记者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获悉,近日,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部署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抢抓2022年春节、元宵节等消费旺季契机,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鼓励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作为慰问品和节日福利。加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消费采购力度,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扩大节日消费,积极组织线上销售平台扩大网络销售,鼓励脱贫地区干部职工开展县域旅游消费。通过以上举措,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和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