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农业部门获悉,2018年,由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设立的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评定全国“100个农产品”品牌,荔浦芋光荣入选。
荔浦芋,因盛产于荔浦而得名,至今已有340多年的历史,被誉为“芋中极品”,2017年被评为中国农产品百强品牌,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评价,品牌价值10.68亿元。2015年获国家农业部地理标志产品,2008年就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2005年获得国家质监总局地理标志产品,2004年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2001年获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2000年获国家工商总局产地证明商标。
据悉,荔浦芋均采用规范化生产,种植前要到农业部门申请登记、按照标准化的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管理、产品上市前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获得“荔浦芋”的身份证——证明商标标志。经营荔浦芋的产销企业、合作社与电商平台需凭种植户的“ 荔浦芋 ”证明商标到农业局申请地理标志公共标识方能标称荔浦芋销售。
记者: 覃金梅